数字化治理显能效,危货企业被处罚
近期,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开展非现场执法过程中,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对辖区内危货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信息检查时,发现两家危货运输企业共计6台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监控存在行驶轨迹,但在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系统核查却存在未上传电子运单现象,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调查。

针对该情况,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涉及“有轨无单”的2家重点监管危货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取证。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因运输任务临时取消,没有制作电子运单。同日,执法人员发现另一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同样存在有轨无单的情况。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规违法行为分别对所属企业处以共计罚款7千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认清不制作电子运单对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监管的影响。存在极大安全风险。
云岩区大队执法人员表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业性强、风险高”,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并交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12个月”。

今年以来云岩区大队进一步强化运单制度落实,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月通报等方式,全面开展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的监督检查。对非现场执法线索查处下发有关违规情况的涉及企业进行通报,对未完成电子运单车辆进行督导,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动态监控,提高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率,确保危险货物运输情况可查、可控,在日常监管中,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