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被查,他说:我才开10多米

贵州交通广播、南明交警 | 2024-02-21 14:50

近日,南明交警四中队民警按照分局统一安排在富源路设置夜间查缉卡点,预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当晚23时15分,一辆红色小型汽车驶入卡点,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41mg/100mL,确定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欧某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询问过程中,民警问其驾车多远距离,欧某某答曰“开了10米,刚刚才从停车场出来的。这车是我媳妇开来的,但她不敢停车,所以让我开去停车。”至于他为何打算将车开去另一个停车场,欧某某称其妻子错过了目标停车场,所以他重新掉头去停车。

由于欧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欧某某开具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并通知欧某某按期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接受处理。

欧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南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危害大,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