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兄弟”二两白酒分着喝,侥幸酒驾被查一人吹出“36”,一人吹出“37”......
近日,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龙里县交警大队龙湾中队结合辖区实际,以国省道、乡村公路为重点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涉酒驾驶、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厉处的高压态势。
当天15时左右,在辖区麻兴线92公里+500米处的查缉点上,执勤民警远远看见两辆二轮摩托车前后相随而行,且两名驾驶人均未佩戴头盔,民警随即示意二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二人身上散发出浓浓的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潘某的检测结果显示37mg/100mL,驾驶人吴某的检测结果显示为36mg/100mL,两人均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人潘某和吴某是一对表兄弟,家住龙里县湾滩河镇。事发当日,两人相约一起去赶集,午餐时间两人买了二两白酒分着喝,赶集结束后,心想也没喝多少酒,侥幸以为“交警查到也不怕”,于是分别骑上摩托车一起回家。民警仔细观察发现,原来潘某系二次“酒驾”,10月份“重阳节”当天,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但由于未达到处罚标准,民警仅对潘某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后便让其回家。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潘某、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分别合计处以1560元罚款。
交警提示:无论是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还是对法律法规的不甚了解,只要存在酒后驾驶,便已经构成为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