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40只狗疑遭投毒死亡!对动物投毒,后果有多严重?

中国新闻网 | 2024-11-20 09:15

近期,广州多名网友称宠物狗遭投毒身亡。11月16日,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发布通报,确认已有超过40只狗因疑似中毒死亡,事件主要集中在11月8日前后。其中广州白云区、海珠区和番禺区报告的病例最多。

11月18日,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发布通报后,又有佛山等其他地市宠物主联系协会求助,并且死亡数据还在上升。但具体数据不方便对外公布,后续会再发通报。目前广州警方也已介入调查。

据协会收集到的信息显示,多数中毒的宠物狗是舔舐了有毒液体,或嗅到有毒粉末而出现了疑似中毒情况。

短短几日已有超40只宠物狗中毒死亡,若是有意投毒,相关行为人是否触犯法律?如果误伤到人,后果有多严重?

  给宠物狗投毒,后果有多严重?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在公共环境中投放毒害性物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将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要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人的重伤、死亡,或者是使公私财产遭受了重大的损失,将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在目前一些对宠物投毒的案例中,投毒者针对的往往不是特定的某只狗或其他财物、动物,只要从事发地经过的动物都有可能误食,造成死亡,动物身上沾染的毒药还可能对人造成伤害。

如2021年,黑龙江牡丹江市两名被告人在小区投放浸有鼠药的鸡肝,导致11只宠物狗死亡,均被判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获刑三年零七个月、三年零六个月。

即使投放对人体无显著危害、只对动物有剧毒的物质,也有可能涉嫌犯罪。法律人士指出,如果致宠物中毒住院或死亡,投毒者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投毒致宠物中毒或死亡,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也可能涉嫌违法。

如2023年4月,一人在北京市怀柔区某小区多次投放夹有异烟肼药片的鸡肉肠,致使一居民饲养犬只食用并对犬只身体造成伤害,共计花费医治费用980元,毒狗者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如何更好保护宠物?

张明认为,当前我国法律将宠物视为财产,宠物受损时主要通过民事途径寻求经济赔偿。然而,这种方式难以全面弥补宠物主人的情感损失,也无法有效震慑潜在的虐待动物者。因此,推动宠物保护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

张明建议,立法应兼顾处罚和赔偿两个方面,一方面要严惩虐待、毒害动物的行为,可以考虑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完善赔偿机制,尝试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等,以全面保护小动物、保障宠物主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畜牧业协会宠物产业分会会长刘朗认为,物业与街道、社区等应当及时清除社区内不必要的物品,以降低潜在风险。同时,需要扩大小区监控覆盖范围,确保园区内所有人员及动物的安全得到全面保护,不留死角。

一些对宠物狗投毒案件与不文明养宠行为直接相关。

刘朗也建议,宠物主人应加强自我约束,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使用牵狗绳、戴嘴罩等,减少对他人的干扰和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