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公告胜千言,法治柔情解邻里心结

2026-01-12 18:24

“之前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幸好有法院主持公道,帮我澄清事实、恢复名誉,心里终于踏实了!”近日,荔波县某村组微信群里,村民周某一发了一条感谢消息。这句朴实的话语背后,牵扯一起持续一年多的人格权纠纷案,更折射出新时代基层法院干警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寻找平衡的智慧与温度。

事情源于2024年5月的一场微信群争执。村民周某一与周某二因道路拓宽问题产生分歧,情绪失控下,周某二在百人群聊中使用污言秽语公开辱骂周某一,致其名誉受损。2025年4月,荔波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某二停止侵权、赔偿精神抚慰金,并在原群内发布道歉信。二审维持原判后,周某二却迟迟未履行。

“他是我的小辈,让我在全村人面前低头认错,实在难为情……”面对执行法官,周某二既愧疚又固执,他不是拒不认错,而是“拉不下长辈的脸面”。

一边是胜诉权益亟待兑现,一边是熟人社会中的“面子”困局,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机械强制?罚款拘留?执行干警没有选择简单施压,他们深知一纸判决若只讲“法”不讲“情”,可能赢了官司、输了人心。于是,一个创新方案悄然酝酿:由法院发布执行公告,替代被执行人履行道歉义务。

这一做法并非“法外开恩”,而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当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特定行为义务时,法院可委托他人完成,费用由其承担。公告内容经法院审核,加盖公章,明确标注案号与判决要旨,法律效力丝毫不减。

2025年12月,一场“线上+线下”同步的公告行动展开。执行干警以法院名义进入原微信群,郑重发布执行公告,并留言:“公告期三天,请群主勿删。只为兑现胜诉权益,公告期满即退群。”群内村民纷纷回应:“理解!支持!”与此同时,村公告栏也贴上了同样内容的纸质公告,确保乡邻周知。

“法院发的公告,大家认!我的清白回来了!”周某一的感慨,道出了司法公信力的真正分量。而周某二也在事后坦言:“法官没让我难堪,却让我明白了责任。”

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的言论自由都应当建立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基础之上。这起小案的圆满化解,正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缩影。“我们既是胜诉权益的‘办事员’,更是社会矛盾的‘调和剂’。”荔波法院执行局局长莫秀庄表示,一纸公告,看似轻巧,实则承载着法治的刚性与司法的柔情。它告诉我们: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尊严、修复关系、促进和谐的温暖力量。

通讯员:罗鑫 龙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