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财政局关于受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集中整治工作问题的公告
观山湖区财政局关于受理乡村振兴资金
使用集中整治工作问题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您好!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安排部署,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贪污腐败、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观山湖区财政局现诚邀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反映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热忱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受理内容
(一)资金管理方面
受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随意放宽条件优亲厚友,违规增设条件、环节,故意刁难,强迫、暗示有偿服务,收取“好处费”;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挪用或违规使用等情况;资金使用不规范、不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未公示,造成国有资金损失等问题。
(二)项目实施方面
乡村振兴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环境整治等)未按计划推进;项目质量不达标、进度滞后、效益不佳、资产闲置废弃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内控机制不健全,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问题。
(四)其他问题和建议。
二、受理要求
广大市民朋友在反映问题和建议时,尽可能做到具体化、条目化,并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不作强制要求),便于后期联系反馈。
三、受理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四、受理方式
1、受理电话:0851—84855433
2、来信反映:
单位名称:观山湖区财政局
地址:贵州省地质科技园3号楼814号
真诚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观山湖区财政局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