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聂雪松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贵州检察 | 2026-09-11 16:30
日前,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聂雪松(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聂雪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聂雪松利用担任贵阳市云岩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书记、区长,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