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爱情,准驾不符的他酒后帮女朋友移车
贵州交通广播、南明交警 | 2024-03-25 10:12
近日,南明交警五中队民警在新村路开展酒驾查缉工作,在距离卡点50米左右的地方,一男子带着一名女乘客驾驶二轮摩托车从民警面前经过,民警告知他们二人要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询问驾驶人是否饮酒,他们回答“没喝酒”,然后就往前走。

在经过卡点时,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酒精初检,发现其有酒后驾车嫌疑,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将该名男子带至贵阳市六医抽血。
据了解,该摩托车驾驶人万某与乘客崔某是情侣,万某驾驶的摩托车车主正是崔某,而万某持C1驾驶证,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当晚他们在香榭枫林小区一起吃饭喝酒后,想着香榭枫林小区离美树阳光小区也就不到一公里,于是崔某便请万某将摩托车骑出来,他们准备把车移到美树阳光小区停放,在上路行驶没多久就被交警查获,崔某说:“不到一公里,我只是想请他帮我移个车,我很内疚”。

后经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报告,万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0.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最新规定,如果万某在后期调查中未有从严从重情节,他将面临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重考的处罚,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至贵阳交警案件侦查大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