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十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违法占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 2026-06-17 09:30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联合印发《贵州省违法占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集中整改历史存量问题、巡视审计反馈问题,以及2025年以来排查发现新增问题,卸下历史包袱,轻装前行。

此次《方案》出台,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违法占耕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会议明确要求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稳妥有序推进存量问题整改,统筹抓好巡视、审计整改,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了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设施农用地备案、拆除复垦、特殊设施处置五类整治措施;矿业权人依据原有法律法规政策已办理取得矿山临时用地手续或已经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等相关费用,因《矿产资源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相关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形成矿山历史遗留用地问题的,矿业权人依法依规补办用地手续,本着尊重历史、公平公正、包容审慎的原则,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依法保障无过错经营主体的利益,大力支持我省“富矿精开”战略的实施;坚持实事求是,拆除后对所占耕地限期复垦,确属无法原地复垦的,可拆除后按照“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修复。

《方案》要求,压紧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类违法占耕问题系统治理、闭环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