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男子伪造驾驶证 从事非法营运终被查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交警 | 2023-12-13 09:31

近日,一男子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黔西南州公安高速交警给予驾驶证记分、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同时,该男子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事发当天,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安龙联勤片区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非法营运”精准查缉集中统一行动。11时32分许,接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指令:“粤E8***P号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营运,该车已由水兴高速公路进入汕昆高速公路往广西方向行驶,请拦截查处”。接到指令,指导员黄爽立即带队在安龙服务区开展拦截,11时50分,该车在安龙服务区被执勤民警成功拦截。

在开展驾驶人从事非法营运证据收集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李某出示的驾驶证存在字体、颜色异常,防伪标识不一致等情况,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民警当即对李某进行询问,刚开始,李某谎称拿错驾驶证,拒不承认使用伪造证件的事实;通过民警深入调查,确认李某驾驶证状态为记满12分、停止使用、扣留状态。在铁证面前,李某交待,自己的驾驶证2020年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广东省深圳市交警依法扣留,后因多次预约考科目一没有考过,为了从事非法营运,于2023年10月在广东花80元使用别人的身份信息购买了一本伪造的驾驶证,自认为能蒙混过关,没想到被交警识破。1

2月11日,高速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李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李某涉嫌非法营运的案件线索已移交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三大队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高速交警提示:非法营运车辆隐患多,无法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驾驶人不具备驾驶正规营运车辆的资质,安全意识差,为了谋取利益,经常出现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驾驶人不能为乘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请勿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出行时请选择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真正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