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酒驾被查获!罚款2560元、行政拘留6日!
近日,安顺市紫云县公安局交警队在辖区麻兴线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15时20分许,一辆车牌为贵GF***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林场方向沿麻兴线朝县城方向缓缓驶入查缉点,因驾驶人卢某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警员拦下作例行检查。
检查时,执勤警员闻到卢某某身上有淡淡的酒气,便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结果显示为4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测试数据,卢某某疑惑道,自己早上8点在家吃早餐时喝了两杯啤酒和半杯白酒,大概持续喝了一个多小时,喝完酒就去休息了。下午三点左右想去学校接孩子放学,不料路上就遇到了交警查车。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卢某某分别在2015年及2017年因醉驾被查获并重罚,此次是卢某某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均系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仅如此,卢某某驾驶的车牌为贵GF***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现处于脱保状态。

针对卢某某这个酒驾“老油条”仍心存侥幸、不思悔改的态度,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民警依法对卢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购买第三者强制保险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60元、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贵州交警提示
喝酒后一定不能开车
特别是“宿醉”后
如果不确定身体内的酒精
有没有完全消解
第二天最好不要驾驶机动车
蜀黍希望大家
酒后务必要放下车钥匙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