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召开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化 环境管理专题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贵阳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6月25日,贵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会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交委230会议室召开了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专题会,南明区(含双龙)74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及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化环境管理的通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专家就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针对机动车维修修行业如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挥发性有机废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并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专题会对贵阳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要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机动车维修企业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对标对表,自查自纠。立即行动起来抓好工作安排部署,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三是源头管控,强化台账管理。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台账记录要完整、准确,形成管理工作闭环,确保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四是照单全收,认真整改。对于各级生态环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确保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推动整个行业朝着更加绿色、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