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睡觉要不得 安全出行需谨记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交警 | 2024-03-28 10:16

近日,黔西南公安高速交警在开展日常巡逻时,依法查处了一起在高速公路上违停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兴仁联勤片区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15时许,巡逻至惠兴高速180KM处(兴义往贵阳方向)处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停在紧急停车带内,车辆既未打开应急闪光灯,也没有在车后方按规定摆放三角警示牌。见状,民警立即下车查看情况。

民警走近车辆发现,驾驶人无人,一男子躺在副驾驶呼呼大睡,直至民警收据证据后敲响车窗副驾驶人员方才悠悠醒来。经询问得知,副驾驶人员正是该车驾驶人,从兴仁北收费站上站准备到贞丰县龙场镇,进入高速公路几公里后便感到了疲倦,于是将车辆停在紧急停车带内睡觉。

民警对驾驶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开车前必须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非紧急情况不得占用紧急停车带,如遇紧急情况需停车,要做好安全防护,不要把自己跟他人的生命安全抛于脑后。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紧急停车带禁止随意占用,广大驾驶人在开车出行时,要确保自己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在高速上因车辆故障或者身体疾病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停车,应开启应急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三角警告标志;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撤离到护栏外打电话报警后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