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多重手段,加强企业监管|交通执法云岩区大队做好春运期间运输企业执法工作
近日,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接到上级转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抄告的2023年12月间出入海南营运客车信息,其中涉及云岩辖区2台旅游班线车辆。2台车辆均为辖区重点监管企业贵州××假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结合云岩区大队2024年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春运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相关要求,1月24日,由云岩区大队负责人带队对贵州××假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本次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台车中1台异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违章停车信息。且2台车在当天确有行驶至海南的轨迹,没有至海南的包车牌信息。当天检查要求企业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拟对该2台车辆进行立案调查。其他另查出问题隐患1条,责令公司限期整改。

1月26日,贵州××假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到云岩区接受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该公司2台车均存在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均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云岩区大队对2台车的违法行为均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改正。目前,该公司2条行政处罚均罚款结案。

交通执法云岩区大队告诫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接包车业务时须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并将客运包车标志牌放置在车辆的明显位置。车辆上路营运一定要保证车辆和驾驶员等手续齐全有效,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切实保障春运期间乘客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