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高速公路逆行 高速交警拦停除隐患
11月25日晚,一男子醉酒后驾驶车辆在沪昆高速公路上逆行,黔西南公安高速交警接到过往驾驶人电话报警后快速、妥善处置,及时将逆行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控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23时50分许,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普安联勤片区值班民警接过往驾驶人电话报警称:在沪昆高速公路普安段贵阳往昆明方向距离英武收费站还有14公里的地方遇到一辆逆行的皮卡车,险些引发交通事故,请出警处理。
接警后,普安联勤片区迅速出警赶往现场处置。为防止因车辆逆行引发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进行分工,第一组民警在茶果加油站对贵阳往昆明方向的道路进行临时管制,第二组民警驾驶车辆前行寻找逆行车辆。随后,第二组民警在沪昆高速公路2069公里+800米处的应急车道内发现逆行的皮卡车。

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当驾驶人打开车门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将驾驶人石某某带回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21mg/100ml,石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石某某带至普安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液并送至黔西南州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由于石某某处于醉酒状态,为了其安全,民警通知石某某的家人将其带回,并通知其第二日到高速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26日早上,石某某酒醒后来到交警队,经民警询问得知,石某某25日晚喝了酒后从永宁收费站驾驶车辆上高速行驶,顺向行驶到普安县收费站附近时,原地调头进行逆向行驶,逆向行驶至沪昆高速公路茶果加油站后又掉头顺向往普安方向行驶,随后被民警查获。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高速交警提示:酒后驾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同时,高速路上车速较快,逆向行驶是一种极度危险的行为,极易迎面撞击正常行驶的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提醒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