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声音│@退役军人:这些补贴上涨了
从今年8月1日起,国家调整了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8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31次提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贵州将如何落实?在贵州综合广播《阳光946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处处长梁海军进行了解读。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处处长梁海军
近期,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达10%,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别是对国家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老复员军人的关心关爱。
提标后,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月540元提高至59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70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75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50元, 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06670元、103300元、99910元,分别比2020年提高了9700元、9390元、908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3860元、29080元、2736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73960元、73960元和33370元。我们已会同省财政部门将中央的提标资金进行了测算拨付,正在对省级匹配资金进行测算,预计本月底可全部拨付到位。
问: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是如何落实退役军人补助资金等惠民惠农补贴系列政策?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按月足额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等惠民惠农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创造新业绩,为党旗增光添彩。
首先,优抚资金拨付到位。年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以上年度下拨各县(区)抚恤补助资金总量的100%,预拨了 2021年度补助资金到各县(市、区)。截止目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纳入惠民惠农补贴的153408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和2135万元的慰问金,已全部拨付到各县(市、区)。
此外,在加大核查精准对象的基础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持续加强监督管理,还为退役军人免费提供短信提醒服务,以切实保障 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实习记者:罗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