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占道超车,避让不及酿事故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1-09 11:05
近日,殷某驾驶贵C****U号小型轿车沿遵义市汇川区长青巷往福州路方向,行驶至长青巷遵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路段时,与翁某驾驶的贵C*****5号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翁某、黄某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核查,当天11时20分许,殷某驾车占道超车时,未注意观察路况,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仍然实施超车而引发的事故。幸运的是,车上人员均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并未造成严重伤害。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民警依法判定殷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贵州交警提示:驾驶车辆超车变道时,不提前开启转向灯,不观察后视镜,不留安全距离直接变线,连续变道超车、S形驾驶等,都会影响到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换道之前确保有足够空间并且提前开启转向灯,避免一次变更多条车道,在其他驾驶人换道时,注意留出足够的安全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