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四大举措提升自然类景区旅游服务质量

2025-07-29 15:39

7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贵州省旅游条例》,贵州省林业部门作为自然类景区的主管部门之一,始终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依法保护、坚持科学利用。

据介绍,全省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 237 处,其中自然保护区44处、森林公园80处、风景名胜区66处、湿地公园37处、地质公园10处,还有4处世界自然遗产地实行独立管理。贵州省林业部门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来提升自然类景区的旅游服务质量:

一是持续优化旅游发展空间。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全省自然类景区布局,充分展现各类独特自然景观。

二是精准提升景观质量。通过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四旁植树等,选用地域特色乡土景观树种开展重点区域造林,推动景区从 “绿起来” 向 “美起来” 升级,实现生态 “含绿量” 向旅游 “含金量” 转化。

三是丰富生态旅游内涵。依托自然景观资源,发展森林康养、自然体验、科普研学等新业态,已建成森林康养基地 78 家,新建森林康养步道 312 公里,自然教育基地达 320 处,“森呼吸・清凉一夏” 成为贵州生态旅游新名片,着力将游客 “引得来”“留得住”。

四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践行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 理念,定期培训景区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政策法规、生物多样性解说、低碳运营等实务讲解,打造兼具生态素养与服务能力的专业队伍,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