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思悟行•贵在有理|严明党的廉洁纪律 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中短视频品牌产品科 | 2024-07-20 14:19

“习”思悟行·贵在有理

“公生明,廉生威”。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清正廉洁作为必备的政治品格刻印在旗帜上。清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我们要将廉洁纪律作为重要内容,厘清公私界限、筑牢抵腐防线、守好清廉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那么,廉洁纪律是什么?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反复提出要求,指出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强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廉洁纪律的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解决公款姓公、公权为民的问题。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划定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进一步完善廉洁纪律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拒腐蚀、永不沾,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是旗帜鲜明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将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相关规定细化具体化,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统领廉洁纪律全篇。二是不断夯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新增对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和滥发福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对违反商务和外事接待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进行处分的条款,着力防治“四风”隐形变异,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完善对党员、干部离岗离职后的从业规范。强化全周期管理,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本人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干部;新增对离岗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行为的处分规定,促使党员、干部无论在岗还是离职都不能降低廉洁标准。四是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对亲属的教育和约束。充实对党员、干部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督促党员、干部管好家属身边人,做廉洁治家的表率。

“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廉洁是是共产党人应有的道德操守。我们党内“腰缠万贯的讨米人”刘启耀、带着12两黄金乞讨的烈士家属朱引梅,都是公私分明、大公无私、廉洁自律的光辉典范。

习近平总书记带头拉直廉洁纪律“准绳”。从地方到中央,他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重视廉洁纪律建设。在正定工作时,他把一间平房既当办公室又当宿舍,一条用旧衣服拼接成的褥子补丁摞补丁。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他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地方考察时住过16平方米的小套间,常吃简简单单的家常菜,自助餐、大盆菜更是屡见不鲜。对待出访活动,他多次指示要精算代表团饭店入住天数,能省则省,住地不必豪华,干净舒适即可。

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廉洁纪律的内容和要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真正做到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去的不去、不该挣的不挣的、不该占的不占。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才能心无旁骛、满腔热情干事创业,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本期宣讲人:夏丹波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指导单位: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中共贵州省委网信办

(实习生陈万洋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