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电子运单,多家危货企业被处罚

贵州交通广播 | 2024-03-06 09:40

按规定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不但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押运员需要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件,而且每趟货物还必须制作填写"电子运单",载明危货名称、属性、数量等,并随车携带。近日,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在开展非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多家危货企业存在“有轨无单”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相关企业开展调查。

经查,云岩辖区内共5家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均涉嫌“有轨无单”,云岩区大队召集所有危货企业负责人到大队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5家危货运输企业人证、车证均符合规定,但存在车辆在开展危险品货物运输时未按要求填写制作“电子运单”。云岩区大队负责人介绍,对危险货物运输实施"电子运单"管理,是进一步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全面监管,达到防范风险、堵塞隐患的重要手段。

针对该部分车辆未能提供有效"电子运单",将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每家公司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外,还将安排专人督促该公司进行整改,要求该公司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清单"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同时,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提醒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控和动态监控。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地制作电子运单,并按规定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