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部署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

人民体育 | 2022-07-10 10:29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坚持挖潜创新 不断丰富学校体育课后服务内容

丰富拓展活动课程门类

各地体育部门要将支持学校课后服务、帮助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活动课程建设的工作指导。各地各校要将体育类活动课程作为课后服务基本的、必备的形式之一,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相关能力水平要求,组织开展基本体能练习以及符合学生兴趣愿望且适宜的专项运动项目学练。体育课后服务活动课程应设置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鼓励设置中国式摔跤、棋类、射艺、龙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有条件的可设置手球、橄榄球、游泳等项目。针对有兴趣爱好和专门特长的学生,积极通过设立体育社团、兴趣小组、运动队等方式,着力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运动技能,帮助学生养成锻炼习惯,提升体育运动能力。

科学规划活动课程内容

各地各校要整体规划设计体育课后服务活动课程,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针对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初中等不同学段和不同水平基础的学生,分别设计不同的班型和相应的教育教学内容。

针对有兴趣爱好和专门特长的学生,积极通过设立体育社团、兴趣小组、运动队、举办体育比赛等方式,着力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运动技能,帮助学生养成锻炼习惯,提升体育运动能力。

切实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各地体育部门、教育部门要在充分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课后体育锻炼资源基础上,组织制作并遴选推荐一批适合学生课后服务和课余时间学习的优质体育类视频教学资源,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和科学健身。

统筹整和资源 推动专业力量参与体育课后服务

大力加强兼职教练员队伍建设

遴选推荐一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退休体育教师和大学生志愿者等,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需要自主选聘为兼职教练员,兼职教练员要积极参与学校体育课后服务,组织开展有关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学生体育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等,激发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热情,涵养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兼职教练员,应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切实发挥体校专业引领作用 积极引进公益类体育俱乐部

要切实发挥体校专业引领作用,组织体校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周边学校的课后服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公益类体育俱乐部,依托优质体育资源,为区域内学校有相关体育特长的中小学生开展体育训练提供支持和指导。

健全第三方进校园监管机制

在社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过程中,《通知》要求,健全第三方进校园监管机制,坚持公益性原则,由教育部门会同体育、发展改革等部门在有资质、信誉好、质量高的机构中遴选确定允许引进的机构,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扩大场地供给 为学生课余锻炼创造良好条件

合理规划利用社会体育场馆

各地要指导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体校、青训中心等合理规划时段,低收费或免费为学校开展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体育课后服务等提供场地支持。

大力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共享

有条件的可建立校馆合作机制,支持学校采取“走出去”方式,利用周边体育设施开展体育课后服务。各地要完善学校体育设施面向青少年的开放机制,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对体育设施进行物理隔离或灵活改造,使场馆在平日晚间及周末、节假日能有序向周边青少年免费开放。

切实加强体育场馆安全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各类体育场馆面向学生开放时的安全保障工作,在做好基本安全措施基础上,根据青少年特点科学制定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

强化组织保障 形成工作合力

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师资培训

各地要建立健全体育、教育部门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体育、教育部门年度考核和“双减”工作督导检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体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教育部在“国培计划”示范项目中专门设置中小学体育类课程教师培训项目,强化师资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区域体育教师共享中心,通过单校任教、多点执教、走教等多种方式,努力满足学校体育教学需要和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完善保障机制 推广典型经验

要加强经费、人员、物资等方面保障,鼓励公益基金会提供服务,正确引导市场力量参与,对体育资源薄弱地区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家校社共同支持学生体育锻炼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