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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 2026-05-14 11:37

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肖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肖  坤同志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石  山同志挂任毕节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代思成同志任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试用期一年);

田维国同志任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杜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杜  静同志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张  骏同志在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聘任的院长职务自动解除。

聘任职务不与行政级别挂钩,由市人民政府履行相关聘任手续,薪酬待遇等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协议》《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建设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