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一件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退休“一件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退休一件事”最大的特点就是减材料,原来需要给每个部门交一套材料,现在只需要交一套材料就可以所有部门共享。常规办理只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即可:
(一)《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预审表》(表格可以在政务大厅窗口领取,也可以提前在官网下载打印。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所列信息,正确选择所需办理事项,做出承诺并签字按手印。如申请人是企业职工,还需单位经办人签字,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照、护照、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谋职业者申请人无需盖章。)
(三)《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件真实有效、对应申请人信息准确无误(省外户籍的补充婚育证明)。如独生子女证遗失,由曾经办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机构(乡、镇、街道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查询证件的相关信息并出具相关证明,或由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凭证、相关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核表》,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
(四)人事档案(曾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从业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加盖公章的封存条,并封存完整的人事档案。)
(五)能证明符合退休条件的佐证材料
1.企业申报职工特殊工种退休需提供《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认定公示表》;
2.申请特殊工种退休的,需提供从事特殊工种经历佐证材料(工资册/考勤表/保健津贴等原始材料);
3.申请女职工工人身份退休的,需提供离岗前两年的工人岗位依据;
4.需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工资册/调动文件等原始材料;
5.申请人对审核情况有疑议的,需提供对应佐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