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事故发生,两名驾驶人被处罚,原因竟然是……

贵州交通广播、云岩交警 | 2023-12-12 09:53

近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民警郎启文接分局指挥中心通知,在北京路发生一起追尾事故,要求前往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民警经核对发现,被追尾的贵AK6***号小型汽车存在脱保嫌疑。在民警询问下,驾驶人罗某某道出了原委。原来,驾驶人在购车后委托销售公司为其购买的保险,因购买机动车保险过程中,所购买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与商业险并不同步,导致商业险仍然在有效期内,而交强险却出现了过期的情况,要不是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自己都没注意交强险过期的事实,没成想自己不但被追尾,还要被处罚。

因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不能上道路行驶,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所驾驶的机动车进行了暂扣。驾驶人将受到最低保险额度2倍罚款的处罚。

同日14时许,分局民警徐帅接分局指挥中心通知,在师大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前往处置。一起简单的车损事故,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同样发现了驾驶人存在违法行为。

原来,摩托车驾驶人胡某某本人持有的驾驶证为F照(轻便摩托车),而其驾驶的贵ASZ***号车为普通二轮摩托车,需要D照(普通三轮摩托车)或E照(普通二轮摩托车)才能驾驶,该违法行为属于准驾不符,民警依法对其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9分的处罚,并对其车辆进行了暂扣。

贵阳交警提醒,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应定期对车辆的审验情况、保险有效期等信息进行核实,避免出现脱保脱审车辆上路行驶的情况。同时,作为驾驶人,要根据自己驾驶证所载明的准驾车型代号核准自己驾驶车辆的相关情况,避免出现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