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6年“五一”假期期间
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一个和谐、诚信、规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诚信经营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贵州省住宿业价格行为规则》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明码标价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对政府定价项目擅自涨价,不得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外收费、收取未经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违法行为
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同一住宿业经营者客房价格涨幅不能超过此前三十日内其同类房型平均客房价格60%。
四、强化执法监督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节日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市场巡查、法规提醒、发放告诫书、执法检查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