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的酒,今朝的愁
贵州交通广播、南明交警 | 2024-01-10 14:45
“警官,我真的没喝,我是清醒的”,“你说话一股酒味,我们先测试一下…”
近日,正值交通早高峰时段,南明交警一中队民警张军在大南门疏导交通时,发现从南天门方向驶来一辆摩托车,车上2名男子均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张军便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对驾驶人吴某进行询问的过程中,民警闻到吴某身上有很浓的酒味,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吴某陈述,他1月8日晚上19点在未来方舟喝酒,一直喝到1月9日凌晨1点,回去又睡了一觉,早上7点从蟠桃宫路驾驶摩托车出发。吴某认为他是昨夜喝的酒,“以为喝完酒再睡几个小时就没事了”。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最终吴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南明交警提示:酒后驾驶会降低反应速度、视力、听力等神经功能,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请务必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