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第一次!她说:“做酒销售的嘛,刚刚谈完业务,喝了点白酒”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2-05 08:39

近日,安顺市平坝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在对驾驶小型轿车的唐某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核查中发现,唐某曾于2020年11月3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唐某称,自己是做酒销售的,当天和店老板去谈业务。谈完业务后,于当日20时许,老板叫她去家里吃饭,期间,和老板喝了小半瓶白酒,吃完饭后,在老板家休息聊天。23时30分许,因时间太晚,觉得自己喝得不多,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当车辆行驶到马田加油站时,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4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贵州公安交警提醒:当您举起酒杯的时候,请放下手中的车钥匙。珍惜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