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抓大保护十周年,贵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交出“绿色答卷”
9月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6年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国家战略实施十周年。贵州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始终扛牢政治责任,深入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紧扣长江大保护战略,系统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新闻发布会现场
聚焦节水优先,促进用水集约高效
全方位推进各领域节水降耗,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高效转变。农业方面,以灌区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为抓手,“十四五”以来,累计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107处,新增、恢复、改善耕地灌溉面积433.87万亩;工业方面,严控高耗水项目准入,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和水循环梯级利用体系建设,全省工业生产用水量从2020年的18.7亿立方米降至2025年的12.4亿立方米;城镇方面,建成46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价格机制引导全民节水。
立足空间均衡,筑牢水资源管控底线
将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发展的刚性约束,统筹优化人口、产业与水资源空间布局。一是全面摸清家底。完成全省24条跨市州河流和80条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任务,明确地下水管控指标与161条河流450个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建立起省市县三级,从地表到地下、流域到区域的水资源管控指标体系,并将生态流量断面达标情况纳入省对市县高质量考核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国首创将水量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在全省30个水量监测断面开展水量双向补偿。近两年,全省共产生水量补偿资金9550万元,其中,长江流域6050万元。通过“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有效激发了上下游协同护水的合力。
深化系统治理,全域修复流域生态
立足喀斯特地貌特点,坚持系统治理,推动水生态保护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一是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坡耕地改造、营造水土保持林、种植经济果木林等综合措施,“十四五”末,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从2015年的4.88万平方公里降至4.36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75.23%,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二是专项治理。针对赤水河流域小水电过密引发的生态问题,启动清理整改,对224座小水电逐一研判、精准处置。对具备防洪、供水、灌溉功能且无法替代的电站,增设过鱼设施、优化生态流量后予以保留,其余全部退出。共退出小水电站195座,拆除全部拦河堰坝,修复减脱水河段330余公里,实现20多条支流与赤水河干流全面连通。目前赤水河贵州段国控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坚持两手发力,汇聚共治保护合力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形成了长江大保护的强大合力。政府层面,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全省4697条(个)河湖设河湖长22755名;同时,创新推行四级“双总河长”、跨界互派、流域协同等机制;建立“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全面提升流域治理效能。市场层面,深化用水权市场化改革,建成规范有序的交易市场。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用水权交易158单,交易水量1.14亿立方米,交易金额4279万元。其中长江流域136单,交易水量8764万立方米,交易金额3125万元。这项改革有效盘活了水资源,带动产业提质增效,为地方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贵州省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锚定安澜长江、生命长江、幸福长江建设目标,严守生态底线、深耕绿色发展、深化流域协同,持续守护良好生态格局,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贵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