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检察院:“食药安心守护”小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2024-10-30 14:25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民生”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专项工作走深走实,观山湖区检察院聚焦食品药品领域部署开展了“食药安心守护”小专项工作,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严惩违法犯罪

坚持零容忍态度,在食药领域通过加大侦查监督力度,提前介入重大案件指导取证,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共计12件36人,起诉10件2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3.9万元针对被告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以及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向他人销售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依托咪酯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与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签订了《打击治理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活动的指导意见》,办理了此类妨害药品管理、贩卖毒品案件13件16人,起诉12件15人。因依托咪酯常被添加进电子烟中,观山湖区检察院在办案的同时,开展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普法宣传活动,多措并举向中小学生讲解吸食电子烟危害,并普及新型毒品防范知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制诱惑能力。

聚焦外卖食品药品安全 开展专项监督

针对网络外卖无证无牌经营、原料来源不明、加工过程不清、卫生条件堪忧等“线上线下两张皮”的食品安全问题,观山湖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整改,并开展类案监督推动网络外卖食品规范经营,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典型案例。

针对辖区餐馆使用非转基因油但未依法在店堂公示问题,观山湖区检察院通过现场磋商、发出磋商函、对整改效果回头看等方式,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食品安全。

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药品未按规定条件储存是药品安全领域监管的薄弱环节,针对一些特殊药品储存条件需要在20℃以下,但部分药店将其放置在常温区,或虽设置阴凉区或阴凉柜储存药品,但温度超标,且未在阴凉区张贴标识等相关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聚焦农品产销售违规问题 守护食用安全

2023年12月1日《使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了“生鲜灯”禁令。

针对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经营户使用“生鲜灯”,使销售的生鲜肉类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增亮增红的“美颜”效果使消费者难以准确分辨食用农产品的新鲜程度,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或不合格等食物,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观山湖区检察院通过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生鲜灯”问题调查取证,就照明色泽标准问题咨询专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175家农贸市场肉类交易区域和200家生鲜店铺和大中型商超照明灯具完成整改,累计更换“生鲜灯”500余盏,还生鲜食用农产品“素颜本色”,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聚焦群众饮用水质量安全 筑牢安全屏障

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推送某纯净水厂产品检测不合格案件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发现该厂因纯净水生产设备的反渗透膜原件有破损,导致导电率过高,菌种黏附于膜内,消毒清洗未到位,导致消毒副产物残留。

同时,现场调查还发现生产车间的罐装水桶消毒灭菌程序与水桶预洗程序之间的生产环境未密闭隔离,管理人员未严格定期执行对生产纯净水设备的检查检测,厂区生产车间外观及车间环境卫生不达标,生产人员操作时清洁灭菌流程未严格执行,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后及时开展监督工作,制发检察建议后督促整改,并开展“回头看”。

针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安装社区直饮水,居民通过投币、刷卡或扫码即可购买,给居民饮用水带来方便的同时,存在社区直饮水相关信息未进行公示、水质检测报告过期、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未公示或已过期等社区直饮水安全问题,通过与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磋商,督促做好监督管理。在省、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办理了百花湖饮用水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更高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来源: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