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贵州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发布

2026-04-29 17:18

4月29日上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5年度贵州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以下简称《行政审判白皮书》)。

白皮书专门指出部分行政机关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有偏差,特别是“以罚代管”“小过重罚”问题较为突出。

在2025年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处罚类案件数量位居前列,特别是在非诉执行案件中,该类案件占比高达66.85%,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部分行政机关在履行管理职能时,存在对罚款手段的路径依赖,“以罚代管”“小过重罚”等现象仍较为突出。

例如,在某农资连锁公司诉某区农业农村局罚款案中,当事人销售收入250余万元,行政机关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后,再处以2592万元罚款。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未充分考虑裁量因素,处罚过重,因此促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将罚款依法合理调整为60万元,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原告主动撤诉。

在另一案例中,某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副食店开展检查,该店经营场所内检查到17瓶过期饮料,货值金额55元。经营者蹇某陈述,以上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均未销售,故无违法所得。某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某副食店减轻处罚:没收过期食品并罚款人民币8000元。某副食店未就案涉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亦未提起诉讼。后某县市场监管局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处罚决定。人民法院认为某副食店无主观故意,经营地在偏远山村且未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考虑经营者家庭困难,对该处罚决定裁定不准予执行。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黄瑶介绍:“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大额的罚单,是因为行政机关在进行处罚的时候,面临部门法和行政处罚法的适用问题,为了避免造成过罚不当的情形,希望行政机关在对企业进行处罚的时候,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尤其要考量首违不罚,避免小过重罚,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