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你酒驾了,车上这5位是?“警官,我们不熟!”
近日,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三大队依照相关要求,在辖区对大巴车、旅游车开展酒驾稽查统一行动。
执勤过程中,远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迎面驶来,民警示意车辆靠边检查,并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小车驾驶人摇下车窗,在和驾驶人交谈中,民警敏锐察觉到该驾驶人身上隐约散发着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后,数值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柳某承认,自己昨天晚上跟朋友喝了点酒,今天起床后感觉已经醒酒,便驾车出门了。在检测过程中,民警还意外发现,小车内的5位乘客面面相觑,气氛十分尴尬,民警对几人进行了询问,最终得知,这几位乘客与柳某并不认识,只是陌生人搭车,几人和柳某约定好,付费30元,从安顺西到黄果树下车。
民警告知几位乘客,柳某涉嫌酒驾,乘客表示十分震惊,其中一人告诉民警,她上车时就察觉有酒气,但柳某向她们解释说是“吃了槟榔”。

民警向驾驶人柳某及几位乘客详细说明了非法营运的危险性和相关法律,并严肃教育了柳某,说明酒驾、隔夜酒的危害性,对于柳某的酒驾、非法营运行为,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罚。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关于隔夜酒的问题,许多驾驶人会误入其中,以为前一晚喝的酒,第二天就没事了。在这里,贵州交警要再次和大家强调:是否酒驾的标准取决于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而不是喝酒后间隔的时长,时间长 ≠ 酒醒了,酒驾醉驾后果很严重,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