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停三分莫抢一秒 小轿车闯红灯酿事故!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交警 | 2024-06-25 09:38

俗话说,宁停三分,莫抢一秒。可总有部分驾驶员为“抢一时之快”,忘记了这一通行原则。

近日,在兴仁市兴仁大道与振兴大道十字路口,就发生了一起小轿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

当天下午19时52分左右,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周某报警称:“她的车在振兴大道红绿灯路口处与一辆越野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请交警大队出警处理”。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时,只见一辆白色越野车顺向停在道路中间,一辆蓝色小轿车已经移动到旁边路段。白色越野车前保险杠被撞破损,引擎盖部分变形,前挡风玻璃也已破裂,蓝色小轿车后保险杠被撞脱落,车身部分变形,部分车辆碎片散落在地,受伤人员已被送往医院治疗。随即,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

通过调查,事故发生前,周某驾驶蓝色小轿车沿兴仁大道往振兴大道方向行驶,19时49分左右,当车行驶至兴仁大道与振兴大道红绿灯路口处时,周某驾驶车辆闯红灯行驶,与对向绿灯正常行驶的白色越野车碰撞肇事,造成蓝色小轿车乘车人受轻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周某驾驶车辆行经灯控路口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所导致,最终,民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认定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兴仁公安交警提示:驾驶车辆通过灯控路口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切勿“闯红灯”和“抢黄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