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贵州将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
9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贵州森林火灾起数连续两年下降,在全国占比逐年降低(2024年、2025年分别占12.2%、5.4%),各项关键指标均为有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最低水平。

10月1日起,贵州将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总体目标是: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7‰以内。为扎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贵州将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压实各方责任,从严追责问效
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压实地方政府、协同部门、地方经营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依托林长制工作体系,明确森林火灾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级及时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专题会,指导各级政府及总林长适时发布禁火令、林长令。
同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省高质量考核(林长制考核),并将火情发生情况作为扣分指标,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起火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每一起火灾和火情进行追责问责;对造成损失的森林火灾适时启动公益诉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紧盯源头火源,精准管控风险
坚持源头管控、从严治理,紧盯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用火、生产用火“四把火”关键风险点,靶向施策、分类防控。
农事用火方面,坚持疏堵结合,按照“三烧三不烧”原则,持续深入推进计划烧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祭祀用火方面,坚持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植树祭祀、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祭扫方式,指导各地林业部门做好祭祀苗木、鲜花保障,不断规范节日祭祀用火管理。
野外用火方面,坚持动态管控,根据火险形势适时发布林长令、禁火令,对高火险天气(三级火险以上)划定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生产用火方面,坚持严格审批,防火期内除必要的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爆破等特殊情况外,禁止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经批准用火的单位,须采取相应措施,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并组织开展巡护,确保安全规范用火。
结合全省近几年森林火灾发生情况,省级层面明确了森林防火重点管控区域,包括5个森林防火重点市(州)(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和黔西南)、20个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水城、六枝、钟山、镇宁、紫云、西秀、普定、关岭、七星关、赫章、惠水、罗甸、长顺、平塘、贵定、望谟、晴隆、兴仁、册亨、安龙)及40个森林防火重点乡(镇、街道),实行重点管控。同时,将督促市、县两级参照省级做法,明确本级森林防火重点管控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

深化宣传引导,构建群防格局
坚持省、市、县、乡四级同步发力、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持续夯实全民防控、群防共治的工作格局。
线下方面,通过设置固定宣传碑牌、悬挂标语、通过流动广播、院坝宣讲、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科普宣传。
线上方面,综合运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无人机播报等,构建立体传播矩阵。
在基层落实上,市、县、乡三级通过短信、标语、横幅、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载体,广泛开展院坝会、“五进”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加强面向社会群众的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以上举措,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报道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全面排查整治,推动隐患清零
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与违规用火行为查处专项行动;聚焦林区电力线路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林电共安”三年攻坚行动,在黔西南州、盘州市开展重点输电通道森林草原火灾立体协同防控试点,以点带面提升林电联防联控水平;按照国家林草局统一安排部署,在全省开展林草系统安全生产重点问题排查整治;督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两高两线两边”(高铁、高速公路,油气管线、输电线路,林边、坟边)可燃物清理,坚决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遏制在成灾之前。

强化战备叫应,提升处置效能
强化“四级战备”管控措施,自2026年10月1日起,全省林业系统进入“三级战备”管理;2027年2月1日起进入“二级战备”管理;出现持续高温、干旱、四级及以上火险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进入“一级战备”管理。
同时,完善火险预警分级响应机制,高火险时段直接“叫应”到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发现卫星热源热点时直接“叫应”到乡村级林长及护林员;推行“基层吹哨、机关报到”联动模式,落实“小火重兵、打早打小”处置原则,构建从预警发布、线索核查、应急处置到结果反馈的完整工作闭环。
推动应急力量、装备物资向高火险区域前置,贵阳消防救援机动支队进驻重点市(州)常态化靠前驻防,县、乡基层防火队伍全员带装巡护,构建层级清晰、覆盖全域的防火扑救力量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