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需谨慎,莫做“低头族”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交警 | 2024-02-20 09:41

近日,一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存在分心驾驶的违法行为,被黔西南公安高速交警依法处罚,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大队安龙联勤片区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巡逻工作。9时45分,巡逻至汕昆高速公路往兴义方向1513KM公里处时,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贵E3**38的轻型栏板货车闪烁着左转向灯行驶在慢车道内,车辆一会儿向左偏移,一会儿向右偏移,险些与旁边正常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

见状,民警立即使用车载喊话器提醒驾驶人注意安全驾驶,并驾驶车辆上前查看。当民警驾驶的车辆与小货车平行时,民警透过车窗发现驾驶人一边开车一边玩手机,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民警提醒驾驶人到前方收费站下站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人黄某驾驶车辆从安龙前往罗甸,进入高速公路后发现走错了路,于是一边驾车一边使用手机进行导航,最终出现了民警看到的一幕。民警提醒黄某驾车时操作手机属于分心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出行前应当合理规划行程、路线,欲使用导航应当在进入高速公路之前停车进行设置。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下次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最后,民警依法对黄某作出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在开车过程中接打手持电话、看信息、视频、导航等行为,会分散驾驶人注意力,削弱其临危应变能力,增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概率,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勿分心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