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碰头”,“无灯”别乱冲,会吃亏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5-07 09:59

近日,六盘水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辖区煤兴线301公里200米处,发生一起两辆小型轿车碰撞并受损的交通事故。

通过监控画面可以看到,事故发生时,蒙某驾驶贵B****9号小型轿车沿煤兴线往盘关方向,行驶至煤兴线301公里200米处,因观察不慎,与左侧伍某驾驶的贵A****7号小型客车发生相撞。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蒙某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口交通情况,疏忽大意,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伍某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行驶,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贵州交警提醒:开车上路遇路口,最重要的一点,提前减速、注意观察、文明礼让、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