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贵A5P56B逆向行驶!交警:安排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4-02-27 10:08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然而个别驾驶员偏偏“反其道而行”,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近日,贵阳交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驾车逆行。
近日,贵阳交警花溪区分局收到群众视频举报:当天9时15分许,一辆贵A5P***小轿车在花石路逆向行驶。接到举报后,花溪交管分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

13时20分许,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贵A5P8***车主犹某到大队接受调查。期间,违法驾驶人犹某对自己早上驾车在花石路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违法驾驶人犹某告诉民警,自己是第一次走花石路,对路况不熟悉,加之当时有急事,没有仔细观察,导致逆行。

最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犹中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民警的批评教育后,违法驾驶人犹某表示以后会仔细观察路况,遵守交通规则,按序行车。
贵阳交警提示:广大司机朋友行车时要注意安全,要以安全为重,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切不可贪图自己一时方便而违反交通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