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都匀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2026-03-17 15:08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都匀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调整都匀市匀东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立有关街道;将匀东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大坪村变更为坝固村。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立,请黔南自治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
二、行政区划调整后,匀东镇辖王司社区、坝固村、瓮桃村、马场村、营盘村、五星村、绕河村、羊列村、明英村、鸡贾村、甲登村、河东村、摆茶村、王司村、新坪村、新场村、五寨村、三联村、桃花村,镇人民政府驻坝固村。
三、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的过程中,黔南自治州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有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四、黔南自治州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有关工作,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保持政策衔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黔南自治州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扎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处置,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事项,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有序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