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爆胎 高速交警妥善处置
近日,黔西南公安高速交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因爆胎停在行车道上,巡逻民警及时对现场进行管控,严防因故障车辆占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当天,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贞丰联勤片区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巡逻工作,16时许,巡逻至惠兴高速公路贵阳往贞丰方向122公里+300米处时,发现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行车道上,一男子在护栏外打电话。

见此情形,民警立即下车查看情况,一人指挥过往车辆有序通过,一人在后方摆放安全锥桶,设置安全防护。经询得知,护栏外打电话的男子是货车驾驶人,当日驾车从石阡运输大米到贞丰,行至此处车辆左前轮突然爆胎,无法继续行驶,于是拨打电话联系救援。


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提醒驾驶人在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并向驾驶人宣讲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故障或者遇到紧急情况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待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民警协助救援人员迅速为该车更换好轮胎,处置完毕后,民警驾驶巡逻车护送该辆车安全驶离高速公路。临行前,驾驶人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连连表示感谢。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遇车辆故障或事故,应将车辆停放在应急车道上,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的地方摆放好三脚架等警示标志,人员要及时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的安全地带,并拨打报警救援电话求助,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