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之声·关注丨树立执法权威,维护民警执法权益

云岩公安分局对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
“零容忍”
自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施行以来,云岩公安分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建章立制、部门联动,依法惩处侵害民警执法权威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零容忍”,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不断激发广大民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案例一】2023年3月3日4时40分许,渔安派出所民警在未来方舟餐饮店内处置一起醉酒滋事警情,当民警对醉酒人员江某进行询问时,江某突然使用拳头攻击民警头部和面部,导致民警受伤,经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

【案例二】2023年4月17日0时04分,云岩分局特巡警大队十一网格民警带领辅警在宝山北路处置一起醉酒闹事警情,醉酒男子吴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辱骂民警。在劝阻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吴某进行现场控制,吴某被控制后民警及辅警将其扶上警车,此时吴某突然抱住民警的左手臂用牙齿咬住。经贵阳市云岩区人民医院诊断,民警左上臂前中下段肿胀及皮肤裂伤。

这两起案件的发生,不仅是对民警的侵害,更是对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挑衅和对国家法律尊严的蔑视和践踏。案件发生后,云岩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局领导立即进行调度,一是依法严惩,高调亮剑。督察、治安赶往现场进行处置;二是优抚慰问,激励担当。督察、政工进行维权优抚、就医治疗;三是以案促训、实战练兵。政工教育训练部门找准薄弱环节,问需于警,开展一线实战培训。
云岩公安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坚持“三个到位”,全力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同时,云岩公安分局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深入一线对每一起维权案进行座谈交流,并收集意见建议,认真总结、梳理、分析执法注意事项和民警履职防护措施,解决一批基层所盼所想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处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来源: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