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学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 2026-07-03 10:43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学伦同志任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工伤救治医院、毕节市工伤康复中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江宙蔚同志任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毕节市妇产医院、毕节市儿童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侯尚军同志任毕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毕节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毕节市妇产医院、毕节市儿童医院)副院长职务;

周凌毅、邹淑弢同志任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叶世发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毕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李松松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葛传俊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工伤救治医院、毕节市工伤康复中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黎代红同志正式任毕节市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贾  琨同志正式任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支队长;

朱  妍同志正式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

蒋德兴同志正式任毕节市统计局副局长。

以上4名同志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5年5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