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贵州丨500年清水江木商文化回眸

在清水江文明发展史上,木商文化以多维的角度,真实、系统、连续地记录了生态良性循环这一文明进程。一页页年代久远的官方史料,一张张泛黄的契约文书,一通通坚实的古代碑刻,一本本厚重的民间族谱,记录了清水江500年社会变迁,浸润着民间智慧里的山水情怀和家园乡愁,也写就了清水江文明史上华彩的章节。

清水江500年的林业开发进程,向人们昭示:这方灵性的山水启发了清水江人的生存智慧,代代传承的民间智慧又催生了生生不息的山水情怀。
黔东南木商文化涉及地域较广,延续时间达数百年,遗存丰富,成为一种特有的社会现象、文化现象。从洪武初年的“明马窥江”到清代鄂尔泰“开辟苗疆”,从“种粟栽杉”以求活命的佃农到“黄白已冠千家”的木商富户,从“木坞水暖”到“百年争江”,许许多多鲜活的生命故事,见证了清水江的流云聚散和潮涨潮落。
清水江 图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现代人可以借助两道经脉深入清水江文明宏大的记忆空间:一是清水江考古线路和成果,二是木商文化传承的精神血脉。
2004年至2010年,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联合在清水江中下游开展了系列考古活动,考古队先后在坡脚遗址、月山背遗址、鸬鹚遗址、中团遗址、阳溪遗址、亮江遗址等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共出土石制品、陶瓷器等1万多件。考古成果证明,早在距今1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清水江社区就已经是古人类“安其居、甘其食”的栖居地。
如果说这一系列考古活动是现代人以寻访和追问的方式,站在清水江畔与古人对话,开启了清水江史前文明的“记忆”,那么,清水江流域各族人民自明清以来在木材时代生产经营活动中创造和传承下来的木商文化,则是以活态的薪火相传,给当代人留下了一把打开清水江流域山长青水常绿秘密的“钥匙”。
文斗苗寨 图源:杉乡锦屏.
木商文化的主要载体锦屏文书,不仅是民众生产经营活动的记载,还是林区人民社会法律生活的真实记录,填补了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缺少民间法律文书的空白,并以其丰富的史料有力地驳斥了西方一些学者长期以来认为中国缺乏民间法律基础的偏见。2002年,中英联合考察组专家到文斗、加池等清水江传统村落考察后指出:“村民家中保存的每一张契约文书,都有它独特的生活故事。这些泛黄的纸页,其实承载着厚重而丰富的内涵。这些记录族群、社区生产经营和社会管理的文书,是中国明清经济社会发展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水江木商文化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这是“草根思想”经由实践检验后呈现出来的精神与灵魂,来自历史和民间的法律传统和智慧,推动了清水江“礼法社会”的文明进程。
清水江流域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独特社区,山多田少,林丰粮缺,经历了千百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存发展,木商文化便从农耕文化中突显出来。由于清水江木业市场开发较早,外省木业商帮的长期深入,民族文化与江淮、荆楚文化自然形成大交流、大融合之势,其思想、建筑文化、饮食文化、民间文化、语言文化都烙上了木材时代的深深印痕。
“山多缺粮无路走,天赐长河田一坵。不开船来不打鱼,栽杉放棑糊家口。”
“篙子下水,婆娘夸嘴。篙子上岸,婆娘饿饭。”
这些民谣,不仅体现了清水江林区人的生态智慧与家园乡愁,也真实反映了林区人爱林、造林、护林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亲近自然、敬畏自然、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存理念,更是凸显出清水江文明的民族文化精髓。

世居清水江流域的苗族侗族人民,以崇尚自然、敬畏自然、亲近自然的情怀,在建设家园、发展生产的进程中,真诚呵护天地赐予的青山绿水,还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栽植风景林,营造杉、松等用材林和桐、茶等经济林,经由500多年的生产生活积淀,形成了一整套较为成熟的山林种植、管护技术。无论资本如何流动,利益怎样分配,亲山水,敬草木,护家园,已构成人们利益链中最牢固的一环。从育苗、炼山、栽植、管护、伐运、出售到木材随清水江外运,处处都凝聚着林区人民的智慧,也展现了林区人民对大山特有的情怀。
木商文化的规则意识树立了诚信和生态典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绿色发展启示。有了这些文书,才让今天的人们能触摸到清水江乃至大西南那段特殊的历史。
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古代哲学家就坚决反对“焚林而田,竭泽而渔”的做法。绵延不断的中华文明,让中国人倍加崇尚这种放眼长远的价值观,珍惜自然资源也成为民族发展史上的一种自觉选择。滥觞于明代初期的清水江木商文化所倡导的“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生态环保理念,正契合了人类发展进程中不断修复与自然的现实关系,木商文化对历史的回应与提示,体现了智慧的民族对自己的审度和警示。
作为清水江流域各族人民一段重要心灵史和历史镜像的锦屏文书,主要以纸契为载体,容易在岁月的流逝中漫漶损毁,但恰恰是这样脆弱的文本,却具有坚拒遗忘的精神姿态,它虽然没有张扬的形态,但有力量,生生不息地传承着呵护绿水青山的文化力量。
学生在锦屏文书特藏馆参观学习
当代环保人类学界有一句响亮而非常贴近人心的口号:“敬天惜物即环保。”无论是从生产生活方式还是精神层面上来接纳并实践这一生存哲学,人类都需要在自然面前怀有谦卑的敬畏。几百年前,生活在清水江畔苗村侗寨里的人们,萌生并实践了这样的愿景,他们靠自己的心锁来彼此约束自己的传统道德,接通个体生命与天地万物的情感路径。
今天,我们站在当下的视域回望清水江鲜活的历史,我们在思考数以万计的锦屏文书何以构建了长达几百年的“礼法社会”这样的历史追问,当“身心的和谐、人际的和谐、天人的和谐”成为人类的奢侈渴望和心理焦灼,锦屏文书所传达出来的“敬畏自然、呵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草根智慧就足以让当代人景仰致敬。
木商文化与清水江的历史之约,使清水江充满了“云贵胜江南”的绿色文化魅力。

岁月倚风而过,悄无声息,却把丰润的文化记忆种子播撒在民族民间肥沃的土壤中,经由族群繁衍更迭而开花结果,绵延不息。木商文化的传承,事关民本,润物无声,是民间公益为先、互利自愿等精神谱系植根民间文化沃土的过程。
清水江流域村落路边的林业碑刻 图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锦屏县文斗苗寨有一通生态环保古碑“六禁碑”,刊立于清代乾隆三十八年(1773),碑文以“公议”的公约形式,对村寨环境、林木、生产经营、贸易等进行严格的规定,其中对人居环境的管理措施,具有超越时代的智慧和胆识,在清水江流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碑文如下:

众等公议条禁开列于左:
—禁:不拘远近杉木,吾等所靠,不许大人小孩砍削,如违罚艮(银)十两。
—禁:各甲之阶分落,日后颓坏者自己修补,不遵者罚艮五两,与众修补,留传后世子孙遵照。
—禁:四至油山,不许乱伐乱捡,如违罚艮五两。
—禁:今后龙之阶,不许放六畜践踏,如违罚艮三两修补。
—禁:不许赶瘟猪牛进寨,恐有不法之徒宰杀,不遵禁者,送官治罪。
—禁:逐年放鸭,不许众妇女挖阶前后左右蛐蟮,如违罚艮三两。
乾隆叁拾捌年仲冬月 姜弘道书撰 立

文化是一种生活态度。清水江林区人的社会价值认同,也是文化认同的产物,才会衍生出“六禁碑”这样的社会管理模式。“六禁碑”可以说是一部社区自治的“法规”,同时也是一部较为完整的地方性环保法规,在社区中具有强制约束力。正是在这样的“重典”治理下,文斗苗寨至今林木蓊郁,还保存有600多株古树。
就在“六禁碑”管理理念架构运行12年后的乾隆五十年(1785)的春季,文斗人又在“六禁碑”旁边刊立另一通保护生态环境的“封禁碑”。碑文明确规定:“此(村寨周边)木蓄禁,不许后代砍伐,留以壮丽山川。”
图源:杉乡锦屏
一句“留以壮丽山川”,穿越230多年的时空,而今犹在耳畔。透过岁月的烟尘,我们不难想象,两百多年前的那个春日里,在寨门前的古树群中,那些“同盟”者“栽岩”以立“规约”的行动,早已把一个民族对家园的挚爱深情托付给了青葱的大山,托付给了未来。
如果说以上的两通古碑的管理功能,是借助社会公众力量来实现,那么,嘉庆五年(1800)由文斗人姜举周“私立”的“环保碑”,却为历史文化的传承提供了另一种可能。碑文为:

立解约人姜举周,因有山一幅,在坡脚大路旁,日后恐有杂(木)在路旁,不许砍伐,留与子孙世代乘凉。今欲有凭,立解字是实。
凭中 姜绍望 宗义
代笔 姜朝佐
嘉庆五年十二月初九日 立

立契约人不仅以勒石向社会公布的方式承诺:蓄禁自家山场路边的杂木(乔木),方便过路人休憩乘凉,而且请“中人”和“代笔”作证。这份文书表达的社会情感和个人愿望,让我们肃然起敬。从“六禁碑”“砍削杉木罚银十两”的强制管理,到“封禁碑”“留以壮丽山川”的社区公众利益表达,再到个人“留与子孙世代乘凉”的实践,时间虽然只流逝27年,但公众利益为先、环保生态优先的文化基因,已经成为一个民族的文化自觉,成为民族文化的灵魂。
2008年初的特大雪凝灾害期间,文斗人在抗灾自救中首先保护古树。村民们在一棵棵古树旁边搭起木架子,青年汉子爬上木架,用木棒击打冰雪,为古树减轻压力。在一棵树龄超过800年的古银杏树旁,村民们搬来稻草,捆扎覆盖在树干上,给古树御寒。
锦屏县的山林 图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六禁碑”的遗风,培育了这方乡土的山水品格和绿色情怀。
一棵树从栽植到出山,平均需要25年时间,这一过程其实就是一代人的更替。而清水江畔的山岭间,500多年时光静静流淌,一棵棵高大的树倒下了,一棵棵新苗又扎根拔节,一代代清江人就是这样让大山葆有绿色,让溪河拥有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