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悬挂号牌且非法运输烟草 最终落入法网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交警 | 2024-02-04 10:17
近日,黔西南州公安高速交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查获一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涉嫌非法运输烟草的违法行为。
当天,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安龙联勤片区联合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三大队在安龙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16时许,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大通车驶出收费站,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不料驾驶人竟驾驶车辆掉头往收费站入口方向驶去,民警立即上前在收费站入口通道将其拦截。

车辆拦停后,民警指挥驾驶人下车并要求其出示证件,在检查过程中,驾驶人佯装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打开车辆侧门之际突然朝着收费站内逃离现场。执勤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并锁定驾驶人。

20时许,驾驶人到安龙联勤片区接受处理。经查,驾驶人未取得烟草运输相关许可非法运输烟叶,为逃避处罚将机动车号牌拆卸。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规给予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记9分、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人非法运输烟草一案已移交烟草部门,案件办理中。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该按规定正确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贩卖及运输烟草必须持有烟草专卖部门签发的许可证,在未经烟草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切勿私自贩卖及运输烟草,否则将构成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