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贵州 | 让绿水青山有颜值能保值更增值

贵州广播电视台三农事业部 | 2024-10-08 12:00

中国式现代化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着重于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完善体制、治理体系和绿色发展机制。贵州作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积极实践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

贵州实施《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遵循“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原则,成为全国首个实行水质、水量双补偿的省份。2023年12月,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赤水河等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规定25个水质监测断面和30个水量监测断面,实现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多方位、多元化。

今年1月,贵州启动新一轮省内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即“贵州模式”,在补偿标准、方式、范围上提档升级,实现省内八大流域全覆盖。实行按月考核、按年缴纳。

水质补偿方面,断面月均水质优于目标,下游补偿上游100万元;反之,上游补偿下游100万元,年最高500万元。水量补偿方面,断面月总量或日均最小下泄流量高于目标,下游补偿上游50万元;低于目标,上游补偿下游50万元,年最高300万元。

贵州新一轮生态保护补偿有效避免“单打独斗”,共同发力护水治水。预计上半年,全省水质优良率98.3%,高出全国8.4个百分点;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

贵州正以补偿资金作“筹码”,以水质达标和改善为考核标准,完善具有贵州特色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模式,实现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力度大、覆盖面广、综合性强、激励性足。(天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