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不设上线!贵州发布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26-09-03 10:21

为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省人社厅近日发布通知,公布贵州省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贵州省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确定为:4.5%

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确定为:1.5%

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不设上线

《通知》明确,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贵州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通知》提出,要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各类企业要落实“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要求,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等生产经营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以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与上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参照工资指导线下线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经依法协商,其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国有企业按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在薪酬监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预算内,合理确定本企业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要推动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技术技能型岗位倾斜,更好地体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导向。

《通知》要求,应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各类企业在安排职工工资调整时,应参照工资指导线、同行业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按照《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要求,与职工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议)。

《通知》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备案工作,加大对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强化服务与指导,进一步发挥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宏观调控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