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撞的我,我只是直直的开!”女子骑车连续变更三条车道,竟不知自己“错”在哪里
近日,在毕节市织金县城关镇万都时代广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请求交警同志出警处理,民警立即出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并帮助当事人拾取遗落物品,及时对短暂的交通拥堵进行疏通。
当事人周某对民警说:“我从小区出来,准备前往北大街方向,一出路口我就直直的往路上开,没有注意过往车辆,然后就被撞倒了”。
经民警现场勘察及查看监控视频了解到,该起事故系周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连续变更车道,与祝某驾驶的直行车辆贵F***66号普通小型客车碰撞,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周某轻微擦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告知双方当事人到毕节织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处理,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周某因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经民警协调,事故双方当事人已同意自行协商并处理完毕。

协调处理完毕后,民警耐心的对周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周某意识到连续变更车道是自己的不对,会吸取此次教训,将对祝某进行赔偿。
在此次事故中,小车驾驶人祝某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到伤害。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周某群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只是脚部受轻微伤!

贵州交警提示:驾车如需变更到相邻车道以外的第三条车道,应先变更到相邻的车道,待车身完全进入相邻车道,观察第三车道并确认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确保安全后,才能变更进入第三条车道。切记!一定不要连续变更车道,安全最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