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肇事逃逸跑不了……

2024-10-17 11:08

2024年9月23日20时34分许,吴某某驾驶贵A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沿观山湖区宾阳大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行至宾阳大道与石林西路交叉口时,无视交通信号指示闯红灯,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孙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孙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某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侦办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取事发周边监控视频、梳理该电动二轮摩托车的行驶轨迹,仔细筛查事故发生时经过该路段的所有车辆,最终锁定了逃逸摩托车及驾驶人的踪迹。

经过走访摸排,民警了解到肇事驾驶人系送外卖人员,根据其着装特征,民警随后找到了相关企业。后经多方查找,民警联系到了肇事人,但其执意不愿配合处理。民警随后与其家属取得联系,通过多次沟通,于9月26日在其住所找到了肇事人吴某某。

据肇事驾驶人吴某某交代,事故发生后,其驾驶车辆继续去送外卖,在进入小区前将车停在了一个工地里,看见周围没有人,便将车牌扯下丢弃到附近庄稼地里,随后继续送外卖,回到白云区。

10月11日,观山湖区交管分局下达事故认定书,判定吴某某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行经人行横道未让行、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后逃逸等多项违法行为及过错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