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明清学霸丨吏畏民怀的高廷瑶

撰文:厐思纯 | 2026-06-15 20:56


清代乾嘉年间,贵阳人高廷瑶活跃在安徽、广东的政坛上,以清廉公正、恤民保民的官风,赢得了朝野的赞誉。高氏家族经过几代人的奋斗和发展,后来一跃而为贵阳的朱门大户。

位于贵阳市乌当区北衙路的高家大屋 来源:贵阳网

据《新编贵阳高氏渤海堂族谱》所载:高氏先世系“江西吉安府庐陵县竹牌巷人士”,入黔始于明初,落籍贵阳北衙(今乌当区新添寨),从事屯垦。在其后的四百年间,高氏以农为本,并在定番(今惠水县)、长顺等处扩置田产。清代乾隆后期,高氏以高廷瑶中举为起点,步入仕途,逐步成为封建官僚兼地主的大家族。

高廷瑶,字雪庐,又字青书。在父母的教导下,高廷瑶从小树立了问鼎功名的人生理想,通过阅读圣贤之书,从而领悟到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真谛。

高廷瑶像 来源:贵阳网

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高廷瑶中举。对其而言,这是博取功名、扬名显亲的前进动力。为此,他面壁苦读,志在功名,然而四赴京师会试,均以落榜而告终。

清嘉庆五年(1800),南笼布依族民众反抗官府暴政,定番、广顺等地的青苗纷纷起事响应。为了安定产粮区,保证贵阳的粮食供给,官府征召高廷瑶随军剿抚。出于保护自身财产的考量,高廷瑶积极投身于这场剿抚行动中。动乱平定之后,朝廷论功行赏,高廷瑶因功赏六品顶戴。

嘉庆六年(1801),高廷瑶参加礼部考试,大挑一等,以通判用,就此进入仕途。他先后任安徽庐州、凤阳通判,凤阳同知,广西平乐府知府。在皖十年,高廷瑶本着儒家“民本”思想,勤于政事,廉洁奉公,平反冤狱,恤民保民,充当了“民命屏障”,成为民众爱戴的好官。

嘉庆七年(1802)十二月,安徽宿州以王潮名为首的白莲教民造反,袭击并攻占了宿州城,戕杀官吏,抢掠商铺,焚烧街道,给州城民众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动乱刚刚平定,巡抚衙门特委派高廷瑶前往宿州代理政事,又令其征收本年百姓应交纳的四万两白银的钱粮税。

高廷瑶对此非常反感,认为百姓已经困苦到了极点,如若再对他们横征暴敛,无异于逼他们铤而走险,暴动造反。为此,他为民请命,向巡抚慷慨陈词,再三表明,百姓不是不肯交纳钱粮,只是因为“宿州春夏遭水,继以兵乱,(民众)逃亡不能耕作。今虽逃者渐归,而已失时,补种不足,当奏请豁免,不则缓征,以纾民力”。见巡抚大人犹豫不决,他进而言之:“与其追呼无益,毋宁广施恩泽。”高廷瑶分析清晰,有理有据,巡抚不禁为之折服。为防范动乱再起,难以收拾局面,巡抚立即奏请朝廷,免除宿州钱粮税。

动乱过后,宿州城残垣颓壁,荡然无存,四处充斥着缺吃少穿、无处栖身的民众。此情此景,令高廷瑶十分难受。作为宿州的地方官,他感到自己有责任解除民众的困境。为此,他亲往抚慰灾民,给他们送去口粮,给他们盖棚居住。在查核每户的人口后,他又对灾民的安置经费等各项工作进行详细的调查与核算,查明尚需五千余两白银支出,便命下属如实上报。这时,几位幕客劝说他乘机多申报一些款项,可作他用。高廷瑶听后,正言厉色地说道:“吾百姓疮痍未起,即实心实政犹恐不逮,更因以为利,何以上告君父、下对灾黎也?”其凛然正气使幕客面有赧色,顿生敬意。

高廷瑶有胆有识、处乱不惊。在宿州任上,一天夜晚,他独坐书斋,外边突然传来白莲教军逼近的消息,城外的居民闻讯后,在夜幕的掩护下仓皇出逃,哭喊声震耳欲聋,令人胆寒。消息很快传遍城内的大街小巷。居民惊惧不已,预料即将有大灾难降临。高廷瑶见状,知是奸人兴风作浪,制造混乱,企图浑水摸鱼。于是,他召集下属,镇定地说道:“好巡守,吾卧耳。”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一早,人们发现“四境寂然”,原来是一场虚惊。

在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剥削下,徽州及属下的休宁地区居住着许多贫穷的棚户。嘉庆十三年(1808),谣传一些棚户与教军联合,聚众闹事。为防患未然,清廷立即命文武大员率兵察访此事。安徽巡抚不敢怠慢,下令芜湖道徽州府派兵四百协助剿捕。

高廷瑶知是坏人作祟,陷害无辜棚户,于是向巡抚请求驻兵县城。当时,由于担心官军镇压,棚户纷纷逃往山中。为弄清事情缘由,高廷瑶单骑驰往山中,向棚户了解情况,确认他们并无谋反之意,随后考虑棚户的安置措施。为了保护这二十万棚民,使其免遭屠杀,高廷瑶认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其遣散,但如果同时驱遣棚民,势必酿成动乱。为此,他向上司提出十二年内分批遣散棚户回家的解决方案。之后,安徽巡抚将此方案上奏朝廷,最终成为定例。高廷瑶任凤阳同知不久,升任广西平乐府知府。

高廷瑶在广西平乐任职时,因安徽旧案处理不当而降级离任。恰逢此时,两广总督蒋某知高廷瑶廉洁能干,才堪大用,便奏请朝廷恢复其职。调广东后,高廷瑶历任肇庆、广州知府,署肇罗道。在此期间,他明理守法、清廉公正,办案认真,勤于调查,注重证据,平反冤狱,所至之处,吏畏民怀。上司对其亦十分倚重,视为国士。

在广州任上,高廷瑶始终不渝地遵循儒家“民本”思想,处处为民着想。他在粤东巡视时,恰逢东莞盗匪林狗尾聚众劫掠,村民不堪其扰,纷纷前往惠州告急。巡抚阮某令高廷瑶带兵镇压,命其驻军县城,在大街张贴告示,责令居民合力擒贼,勿使其混迹,又促县令重赏擒拿为首者。

有人亦劝说高廷瑶要严办闹事者。对此,他厉色回答道:“贼闻官军来已远飏,如君言是必按户搜索矣。夫良民以畏贼故求救有司,有司复不为剪除而更累吾民,是不死于贼而死于官也。诸君休矣!”随后,他极力请求撤兵,上司从其议。过了不久,林狗尾等九十余人全部就擒,高廷瑶秉公执法,首恶必办、胁从不问,赢得了民众的拥护。粤东人对此评价甚高,认为高廷瑶在广西平乐平冤狱,“活人多矣”,如今来到粤东,是当地百姓的大幸!

清道光七年(1827),高廷瑶因病辞职还乡。返回贵阳后,他热心公益事业,建议义塾,每年为学子提供束脩数十石;又资助穷困族人,使其免遭冻馁之苦。道光十年(1830),高廷瑶病逝于家中。

中共贵州省工委旧址 (高家花园)来源:方志贵阳

高廷瑶从政近三十年,对农业社会的中国及“民以食为天”的传统观念有着深刻的认识,对于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因此,他的薪俸大多用在家乡产粮区定番县和贵筑县北衙两地购置田产上。据史料记载,经过高家几代人的经营,到了清末,仅北衙十三寨年收租谷一千二百担(约十万公斤)。于是,在贵阳民间有“高家的谷子”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