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悔改 心存侥幸二次饮酒被查获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交警 | 2024-03-04 11:01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反复强调,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通常都会痛改前非,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再次酒后驾驶。

近日,义龙公安交巡警大队在顶效火车站附近,开展酒驾统一专项行动。

当晚21时34分许,执勤人员对一辆小轿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该车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怀疑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执勤人员立即对该车驾驶人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核实,民警发现李某某曾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这次已经是他第二次酒驾被查。

据李某某交待,当晚自己一个人在家喝了一瓶啤酒,觉得自己酒量好,头脑还算清醒,便心存侥幸开车送人去火车站,不曾想还是被交警查获。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等待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义龙公安交巡警温馨提示: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其违法行为信息会终生记录,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无论何时何地,即使间隔再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