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执法双向发力 | 观山湖区筑牢文明养犬安全防线

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 | 2026-04-21 15:56

    日前,记者从观山湖区公安分局获悉,自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以来,该局坚持普法宣传与严格执法并重,多措并举推进辖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养犬行为,守护辖区群众人身安全与和谐人居环境,以法治力量护航城市文明建设。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对养犬相关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他人受伤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与此同时,贵阳市明确划定31类禁养烈性犬名录,包含藏獒、比特犬、土耳其坎高犬、罗威纳犬等烈性犬种及相关杂交后代,严禁个人违规饲养。

    为推动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今年以来,观山湖区公安分局先后走进金华园街道、世纪城街道、宾阳街道等,多场次开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典型违法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养犬管理相关条款,针对居民普遍关心的犬证办理、疫苗接种、养犬纠纷处理等高频问题逐一细致解答,将普法教育与便民服务深度融合,既让居民清晰掌握文明养犬的具体要求,也切实提升了养犬人的法律责任意识与文明养犬自觉性。

    在优化便民服务方面,贵阳市已上线“宠贵阳”小程序,为养犬市民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市民只需扫码进入小程序,即可在线完成犬只免疫预约、养犬登记证办理、电子犬证年审等多项业务,真正实现养犬相关业务“掌上办、便捷办”,以数字化服务助力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提质增效。

    “我家也养狗,以前只知道要文明养狗,现在更清楚了哪些行为可能违法,以及违法的代价,现场发放的免费狗绳对我们来说也很实用。”观山小区居民刘阿姨听后深受触动,此前自己对新修订的养犬相关法律规定了解不够全面,对线上犬证办理、年审的操作流程也一知半解,通过民警面对面讲法条、手把手教操作,不仅把合法养犬讲得清清楚楚,还解决了自己办理犬证的实际难题。

    在强化普法宣传与便民服务的同时,观山湖区公安分局始终保持对违法养犬行为的严管严查态势。据统计,今年以来,分局已累计办理犬只行政案件8起,案件多由遛狗未牵绳等违规养犬行为引发。

    下一步,观山湖区公安分局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文明养犬普法宣传活动,不断优化便民服务举措,同时加大对遛犬不牵绳、违规饲养烈性犬、犬只扰民伤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引导广大养犬人自觉遵守养犬管理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的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辖区环境,为城市文明建设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