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二次酒驾被查,竟还有勇气第三次醉驾上路?已被立案侦查!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2-22 08:06

近日,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平坝区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平长线3公里200米处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在对一辆浙C牌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57mg/100ml,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采血检测,刘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42.8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当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刘某驾驶车辆前往朋友家吃酒,席间,与朋友喝了些瓶装白酒,酒足饭饱之后,与一众朋友围桌畅聊。22时分许,因随身携带的香烟抽完了,需要前往云头村村委附近购买,于是刘某心存侥幸驾驶着浙C牌小型轿车由羊乡昌往平坝城区方向行驶,行经羊昌云头村村委门口时,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这已不是他第一次酒后驾驶了。2016年9月6日,刘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18年10月21日,刘某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8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屡教不改,加上这一次,刘某已经是第三次饮酒后驾车上路行驶了。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侦查,后期将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处6个月以下拘役的刑事处罚。

贵州交警提示:席间贪杯,路上添“悲”,每个交通参与者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守安全防线,切勿心存侥幸,生命只有一次,自觉抵制涉酒驾驶违法行为,敬畏法律 文明出行 平安回家。